房产纠纷
购买车位时合同的补充约定
购买车位时合同的补充约定 你好,在购买车位要签正式合同时,要业主先签“车位补充约定”。才肯让再签正式合同,请问这个签字的顺序有问题吗?
另外,由于发现在补充约定中有一项写着“开发商和物业管理公司不承担保管等相关责任”,于是提出异议,开发商就说业主交的车位管理费只包括车库的清洁,平整,灯光。出现无故刮花,偷盗等问题,报警处理,就可以。从中来看物业管理完全撇开责任了。请问补充约定的这句话能成立吗?该补充约定合法吗?还说不签补充约定,是业主自己违规,要扣定金,这个有法律依据吗?因为是提供给业主签的补充约定完全是由开发商自己出的,没有和业主协商,有异议可以不签吧?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iaope……(广东-佛山)
提问时间:2014-06-22 0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