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把公司业务转换到自己名下公司应该怎么解决?
总经理在任职期间把公司业务转换到自己名下公司应该怎么解决? 这件事情是真实的,有点麻烦,希望各位师傅耐心的看完。
我们三个朋友于08年5月成立了一个加工企业。注册资金51万。因为三个朋友年龄不大,经验不够老到,所以就让一个朋友的姐夫来担任执行董事,法人代表和总经理。其中在那个朋友的股份中有一半是他的姐夫所投。后来因为经济危机,没有加工业务也就从来没有真正投产过。
在08年8月份的时候我们的总经理说外面有点业务可以试着做。当时说得是非常非常赚。于是我们做起了这些业务。产品仿制生产。首战亏了近2万元。亏的里面大多数是这个总经理请客用用掉了。我们没有说什么,做生意亏赚是正常的。但产品生产流程算是清楚了。
渐渐的,也许是第一次产品做得还不错,也许是请客送礼有了效果。我们接到了其他的活。还是产品仿制生产。做过的人都知道,仿制生产前期一定是亏的。就这样我们公司不停的在亏,不停的在亏。而总经理那里照常用公司的钱不停的在送礼,吃喝。
当我们三个股东发现情况不对的时候已经是今年快过年的时候了。我们要求他算帐。但他却拿出了厚厚一打的餐饮票。我们要求他根据会计法则写清原委和参与人。他也不做。所以还有几万元帐目兑不上。当时我们就开会解除了他法人代表和执行董事的职务。保留总经理一职,以观后效。改任另一个股东,也就是总经理的小舅子为业务经理。让他们尽快完成交接。
不幸的开始,我们那个股东去了业务单位根本没有提过这些事。还是让那个总经理负责业务。他也没有想过他的姐夫会做出后来的事。
过完年,总经理就一直没有和公司联系。(因为我们的企业只有厂房设备,而并没有真正的投产,所以是不用来报到的。真正的工人就是我和那个股东,另一股东也不来参与。)
而此时我和另一个股东在全力把年前的活给干完时,我们的总经理自己成立了一家公司。把原本属于公司的业务转到新成立的公司。并与09年2月12号以新公司的名义与业务单位定立了生产合同(因为我们大约在去年8月到09年1月用了3万左右的业务费用,并且都是他一人去参与的,所以业务单位只认他的人,不认我们公司)。生产的东西就是我们以前亏本仿制的东西。现在所有的图纸,制造工艺基本成熟,全部都在总经理手上。
2009年3月6日这个总经理发函向公司提出辞职。公司没有同意。因为他此前定立的合同没有完成。他在外面加工的业务没有交接。公司暂时没有同意他的辞职。
问题来了:《经济法》里有明确表述。公司高管在任职期间以权谋私,侵害公司利益的要赔偿,非法所得由原公司所有。具体的条例我说不清,只是印象里好像是有这样的条例。我想请问,如果我们通过法律手段去告他:
1、需要有哪些证据?
2、基本上有什么法律流程?
3、会牵涉到其他业务单位吗?
4、费用高吗?
5、他会坐牢吗(因为是合伙人的姐夫,不得不考虑这个问题,搞大了连朋友都没得做)?
6、需要多长的周期,在这个周期里他是否还可以到相关业务单位去接活?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uluwi……(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09-03-11 09: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