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车祸造成所有人员死亡责任该如何追究
车祸造成所有人员死亡责任该如何追究 我想咨询下各位律师,我老公不幸于今年8月8日在武汉出交通事故,肇事司机以及车上所有人都未能幸免。司机名下只留下一间郊区的门面房,而车上的遇难者包括我老公在内一共六个人,抛开诉讼费等乱七八糟的开支,等同于几乎没有赔偿。司机的父母挨个打电话让坐车的五家都去起诉,可是财产只有这么多,该怎么办?顺便说下,车子是司机父母今年三月在襄樊给他买的,因为是内部价拿的所以车主名字不是司机。请问在这种情况下,车主有责任么?能够承担多少责任?司机的父母应该要承担一部分责任么?还有,出事的地方有隔离墩,却没有明显的标识,公路部门有没有一定责任?谢谢你们,实在想不到什么解决的办法了,事故已经造成了,活着的人还是得继续生活。车祸发生时我已经有一个多月的身孕了,同时也想问问各位等孩子生下后我可不可以再起诉事故责任方。期待您的回复,万分感谢!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魔女5210(湖北-十堰)
提问时间:2010-11-15 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