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是否构成欺诈
是否构成欺诈 您好,我们于今年5月份在别人的手里转租了一件门面房。我、转租方和房东在一起签订了转租和租赁合同。当时询问了转租方所有费用(水、电、暖气等)是否交齐,转租方说:该交的都交齐了。并在转租合同上我们也注明了 之前的所有费用,跟我们没有关系。
过了2个月我们装修完,开业后。去交电费 发现他一年都没有交。我们再找那个人的时候。手机换了。联系不上了。我们为此多交了1500多块钱的电费。
后来到了11月份,我们发现暖气一直不热。找到物业。物业说去年暖气费没交。所以停止弄暖了。之前的转租方欠了四千多的暖气费。
麻烦问您,转租人是否构成了诈骗罪?由于我们找不到这个人。有他的身份证复印件。我们是否应该先报警。
如果我们起诉,对方会怎样判决?胜诉后,诉讼费是不是他承担,不用我们支付?
期待您的回复。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ighty……(内蒙古-呼和浩特)
提问时间:2010-11-15 15: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