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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维护个人权益

维护个人权益 本人前几天到小区一家餐馆吃早点,店老板再给我上饭时失手将饭碗砸在玻璃餐桌上,由于我躲闪不急,左手被砸烂的玻璃桌面划伤,左腿也被饭汤烫伤,当时店老板打车载我到就近的医院进行紧急治疗,当时我左手鲜血直流,疼痛难忍,急诊治疗清洗创口缝合了8针,随后实行了输液消炎治疗,当时没有拍照留存证据,只有病历和处方记录,我现在与店老板协商医疗费、误工补贴等赔偿事宜,老板翻脸不讲道理,说我也有错误,不愿赔偿,我如何维权。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gp051……(宁夏-银川)
提问时间:2014-06-17 2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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