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退役军官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退役军官如何维护个人合法权益 我是1968年入伍,1993年批准复员安置,在部队服役26年,8级文职军官,【相当正团级】1993年11月办离队手续,共发34000元复员费. 2005年养老保险处允许我参保个人养老保险,但须交5万元滞纳金后才能给办参保手续,最终在市领导协调下还是交1500元滞纳金才给办理参保手续,补交转业以来参保金.交10年整医保费,,实际交纳近5万元养老保险费,[部队发我34000元复员安家费全部交给养老保险处,还需家属一年的工资才够交我养老保险费,] 2010年2月到法定退休年龄,42.2年工龄,核准1306.43元/月养老金,要比同等条件工人少20%以上,原因是个人帐户没钱.
范律师我向你咨询三个问题
一,批准我复员安置是否合法?
根据服役条例我已服役至最高年限而正常退役,当时组织根据政联1993.1安置试行政策批准的。
请你查阅军官服役条例及相关文件和政联1993.1安置试行政策。我认为政联1993.1安置试行政策是违法的霸王政策。法律依据错误,它是依据1975年129号文为准,但是按照1975年129号执行的数十万军官到1980年全部平反重新安置工作,恢复干部身份。到1993年总政又依一个无效文件为依据你认为合法吗?
二,也没有发给我应发复员费
我是在1993年11月办理离队手续,1993年10月部队正常发我工资,1994年1月国家出台工资改革政策,从1993年10月1日实施,我理应也在法定工资改革范围,至于中央文件的滞后并不影响参照工资改革后标准补我复员费,如果参照工资改革后标准工资计发复员费,可领12万元左右,而我只领到3.4万元复员费,由于当时复员安置人员少,受极左安置思潮影响,我的问题再三申诉得不到解决,互相推逶,使我无处申诉。
三,比一般工人更低养老金不近人情
对予一个为国家效力一辈子,把青春年华奉献给国防事业的老兵万万 想不开国家的政策。尽管我受尽委屈,交足了养老金还是得不到同等条件人员的待遇,得到的答复是服役期间个人账户没资金,按此逻辑服役时间越长待遇越低。
象我这样被安置校级退役军官有2300名,每年都在不停上访申诉,但至今没有看到希望。律师朋友我们应如何维权?想得到你的帮助谢谢。
此致
复员军官;蔡玉彬
2014年2月16日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lygcyb(北京)
提问时间:2014-02-16 11: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