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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婚姻家庭

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您好,我有个问题想咨询您,我和我老公是2014年1月结婚的,婚后到现在无子女,5月14号晚上喝酒后对我进行了家庭暴力,致使多处瘀伤,问题是我现在还不想离婚,我想让他写个协议书或者保证之类的那应该怎么写,具体保证以后绝对不会对我实施家庭暴力,如有一次,女方提出离婚,男方无条件同意。一,婚前所有彩礼钱,包括(针线、粮食、礼品等等)男方一切花费,女方一分不退还,二,女方结婚时所陪嫁的一切东西归女方所有,三,如果家庭暴力实施时双方有子女,抚养权归女方,男方支付子女抚养费等一切费用,四,离婚后男方不得无故找女方麻烦,如有一次,女方有权要求权力机关进行制止和惩罚。大致内容就这样,我想问怎么写才正规,法律才会认可,男方签字就可以了吗,还需要证明人,在场人,还是需要公正,这样的协议有法律效益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199011……(甘肃-定西)
提问时间:2014-06-16 1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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