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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能否判定 能否赔偿人身和净胜损失

重婚罪能否判定 能否赔偿人身和净胜损失 我想问关于重婚罪的判定问题。如果一个男人已婚尚未离婚但跟我同居一年半,期间我曾经怀孕两次并做流产手术,他承诺过要与我结婚生孩子,现在他提出跟我分手,因为我做流产手术后身体一直不好一直生病,最近检查发现得了肺结核这种传染病,这个病与那个男人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没?还有他原来说承担我生病期间的医疗费、护工费(这个病开放性的现在传染 不能上班 不能自己照顾自己)误工费、疗养费还有这次流产手术的费用、药费、疗养费等,现在他耍无赖了,什么都不承担,也不给经济补偿,不接电话,不理我,我原来不知道他已经结婚了,因为这个病我现在不能生孩子,以后可能也不能生育了。我这种情况能起诉他重婚吗?法院会判定他犯罪吗?如果不能,我可以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吗?我计算的费用是11万,像我这种情况,如果到法院起诉,法院会受理吗?如果受理,我能得到多少赔偿?可以要求精神损失费吗?我是不是需要请个律师?谢谢  请尽快回答我,我现在病的很痛苦,每天哭的也很痛苦。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xlby1(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14 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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