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
和患有精神方面的人离婚
和患有精神方面的人离婚 如果和患有双显病(狂躁症和抑郁症)的人离婚,关于财产子女会怎么分配的啊?
如果是有一套商品房,老家有2座地基,2辆出租车,但是外债可能有几十万。
子女有一子23岁,一女19岁
患者是男方。如果女方要求和他离婚,子女又不愿意跟随父亲,那法律会怎么样规定的吗?
他在没有发病的情况下生活一切正常。但是有时候会出现发病严重的情况,就会有点神志不清,例如去年就发生过一次,非常严重,后来住院治疗好了。他到现在都不记得当时的那段经过。
大概是这样的情况,法律会怎么样规定的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zhaoli……(浙江-温州)
提问时间:2010-11-13 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