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征收,安置人员怎么算?
法律规定,同住人是在被拆迁居住房屋处有本市常住户口,拆迁许可证核发之日时在该房屋处已实际居住生活一年以上(特殊情况除外),且本市无其他住房或者虽有其他住房但居住困难的人。结婚、出生可以不受上述居住一年和他处有无住房条件的限制 你属于安置人员,有权要求享受。若需帮助,可来电或预约当面洽谈。
应当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