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出车祸后受害方故意拖延时间不去修车~!!!
出车祸后受害方故意拖延时间不去修车~!!! 出了交通事故,我是全责,交警开具了证明,去我保险公司的定点维修厂进行维修,我的车维修完了,但他的车因为损伤不大,迟迟不肯去修车,我的车提车是自己垫付的钱,需要受害方交上另外一份交警开具的证明,才能结案,才能给我赔付保险费用,现在另一方不接我电话,我也不知道他住哪儿,就是不去交材料,就是不去修车,我的钱也不能就在里面垫付啊?这个有没有赔付的时间限制,或者我该如何解决是好啊?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steven……(北京-昌平区)
提问时间:2010-11-13 14: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