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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生育津贴

关于生育津贴 我2013年1月参加工作,单位七月给我交的保险,一至六月的也补交了,我2014年3月29日生的宝宝,社保说生育津贴得不到,因为没有连续交满十个月,之前补交的不算,社保这么做对吗?单位有责任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dalin9……(辽宁-沈阳)
提问时间:2014-06-11 1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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