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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离婚房产问题

关于离婚房产问题 您好,我正与我丈夫协议离婚,我们拥有一套房产,此房为婚前所购,此房从购买到装修到室内家电,我丈夫共出资3万元,房证是我的名字。我将准备返还给他所出的3万元。我想咨询一下,我返还给他3万元后,此房是否应视为我的婚前个人财产,不作为双方共同财产分配?此房依据市场的升值部分,我丈夫是否无权享有?期待您尽快的回复,谢谢。祝您一切顺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nD2644(辽宁-大连)
提问时间:2010-11-13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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