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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劳动纠纷 我在连云区喜来登酒店工作满一年后辞职,工作期间共计加班时间389小时,我要求酒店,加班费按照劳动法规定,工资的1.5倍付给我。酒店的内部规定,结算加班费的方法是:基本工资的1.5倍乘以0.7结算。我要求全额付款,酒店财务说只按内部规定结算,拒绝付剩下的加班费。请哪位律师指点下我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丑九怪(江苏-连云港)
提问时间:2010-11-12 18:55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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