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其他

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

单位的这种做法对吗 我的右手于1992年工作时被搓丝机挤断食指和中指,手背留下一个很大的疤痕,右手失去部分功能,后经鉴定为6级工伤残,好几年前我就向单位申请伤残补助金,至今单位也没落实,领导说如果我领了伤残补助金就和单位脱离劳动关系了,单位这种说法对吗?我现在还在单位上班,单位完全按临时工对待,别的同事都享有独生子女费等多种待遇,单位除了给我投保外,别的什么待遇也没有,我的工资比别人少很多,他们这种做法对吗?谢谢----一个迫切需要法律援助的人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最可爱的人(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11-12 13:08
已有2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