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上小学3年级,9岁半了,中午放学下楼时,在学校楼梯被同学挤倒
学校如果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承担赔偿责任,修复延迟的费用,可做司法鉴定确定或者等实际产生后协商获取起诉解决
由致害学生家长和学校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只有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才不承担赔偿责任。建议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后续治疗费可在实际产生以后,另行起诉。
以上答复,如果满意,敬请采纳。
您好,根据侵权责任法,如果学校证明不了已经尽到安全义务,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挤到您孩子的家长也应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建议你们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到法院起诉。望采纳,感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