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不当得利,求殷律师给个意见
不当得利,求殷律师给个意见 养母叫我跟他去银行取钱,好几处存款,有我自己帮他取得,有我陪着一起去取钱的,养母全部拿走,拿走以后又跟我要钱,(期间还逼迫我写了一个偷窃40万的条子,报警了,没人管,说是家庭的事。)就因为这事,我进了刑警队,跟我老公说直接拘留了我,拘留了我一天,刑警队逼着让我说我拿了他们的钱,让我退还,刑警队说我按照他们说的说就没事,然后放我回家。我因为胆小怕事就照着他们的意思说了,然后他们就把我送拘留所了,老公把我担保出来,后来这事就打官司,他们拿着威逼时候说的口供,还有银行的支取账单把我告了,现在法院还判了让我跟我老公归还钱,我想问问殷律师,只有一个口供,还有一个只有取钱的银行记录,就能判让我还钱吗?(养母说我没给她钱,法院就信,我说给了,就不信,凡是不都要讲证据吗?怎么就证明我没给他啊,他又怎么证明我没给过他啊。我不能证明给了他,他也不能证明我没给啊,)银行的记录只能证明我取过钱,这就是定案的根据吗?我现在上诉还有胜算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392724……(河北-保定)
提问时间:2014-06-04 16: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