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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是否不当得利?

是否不当得利? 去年,我的一个朋友因为帮我打架,被对方把胳膊打骨折了,我们被定聚众斗殴罪处理,当时我的朋友以和我出去打架为由,像我家索赔12万元,之后并没有刑事附带民事的起诉,但是在拿到我家钱一年之后,他又起诉对方打他的人索要赔偿,请问他得到了双份的赔偿,我是不是能够要回我给他的钱,毕竟是谁打的谁陪,他这样要钱是不是属于不当得利,我还能要回我的钱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哇哈H(北京)
提问时间:2014-06-04 1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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