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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劳动纠纷

这样做算窃取公司机密吗?

这样做算窃取公司机密吗? 本人2008年8月底进入公司,于2010年9月底离职,未签劳动合同,因知悉老板有拖欠薪金的不良记录,故抄写了份重要客户的邮件地址,如今已经离职42天了,老板依旧无法给出何时发薪的具体日子,总是推说到发薪时自然会打款到个人帐户,如果我现在发邮件给这些客户,并CC给老板,算不算窃取公司机密,如何才能正确的讨薪成功?请求帮助!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qingda……(山东-青岛)
提问时间:2010-11-11 09:09
已有3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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