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程序对吗?
检察院监督
上述传唤通知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是你自己理解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第一款,事实上,你已经找到了就是“对于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检察院是我国法定的法律监督机关。 根据你的情况,建议你按通知书的规定,按时到西安市公安局莲湖分局接受讯问。否则,公安机关可以对你进行拘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