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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离婚后,因新村改革,引起房屋争议
离婚后,因新村改革,引起房屋争议 09年离婚协议中,注明共有的财产房子归他们儿子所有,今年我们村旧房改造,原房子可以换两套楼房。在选房中,其中一套房主填的是他父亲的名字。他父亲原来说自己主,到百年之后,房子再有儿子继承。但是现在他想卖掉此房。同是他是因为参与传销,急用钱而卖房子。请问如果起诉能索要回房子吧?改为他儿子的名字吗?房子一年后才能交付
问题状态:
已解决
提问人:赵瑞霞(山东-淄博)
提问时间:2010-11-11 14:24
110网律师
2010年11月11日 08时21分
你可以以孩子的名字起诉,要求返还房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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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有
3
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朱学田律师
VIP
2010-11-11 14:26
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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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网律师
2010-11-11 08:09
可以起诉要回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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