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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吗?我可否申请经济补偿?

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吗?我可否申请经济补偿? 老师您好!本人和用人单位签订的是6个月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到快满3个月时,部门经理找我谈话,说我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让我办理手续后离职!由于我在公司工作三个月期间,公司没有为我缴纳社保。所以我问人事,我离职后,公司能否补缴这三个月的社保?人事回答说:公司试用期是不给缴纳社保的,也不给补缴!

那么请问老师:试用期用人单位应该给员工缴纳社保吗?如果公司坚决不给补缴,我可不可以去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维权,要求公司依法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海燕1984……(上海-闵行区)
提问时间:2014-06-01 1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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