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用期用人单位可以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吗?我可否申请经济补偿?
试用期属于合同期限范围内,在合同期内单位都应该上保险,所以试用期的保险单位应当补交。你可以去区劳动监察部门反映,要求补缴社保。试用期内双方都可以解除合同。但试用期的长短是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确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三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你的想法是可以的
不过是赔偿,理由因为没有按时缴纳社保的赔偿
并不是因为你试用期不合格给你补偿
这个理由搞清楚很清楚。
你的想法合法
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试用期内单位也应该为你缴纳社保,公司坚决不给你缴纳,你可以去宝山区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或者去宝山区劳动人事仲裁中心去仲裁
可申请劳动仲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