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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关于离婚答辩状的问题。

关于离婚答辩状的问题。 女方起诉离婚,本人于半年前起诉过一次,这次是女方起诉的。女方诉状上写,婚生二女由女方抚养,男方出抚养费。如果男方同意这个要求的话,法院是不是会判这个要求成立。还有女方伪造了一份借条,借条上写的是女方父母借女方10万元,而男方根本就不知道。这个能成为证据吗?男女双方应分居有1年了,期间女方到男方家,拿东西住了一夜,还用男方的手机发短信给女方的父母,说男方欠女方家的钱是2万8,请问这个能成为证据吗?关于房子的问题,女方要求平分,但是房子是男方父母出钱建造的,至今男方父母还在偿还造房子的债务,男方的房子是农村的房子,没有土地证,也没有去审批过,房子是别墅式的房子,分别与男方的弟弟一人一半,一栋房子2个大门。女方结婚后户口至今都没有签到男方处。请问房子女方可以得到吗?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309244……(浙江-宁波)
提问时间:2014-05-30 2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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