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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 乘客在乘坐长途客车时,不慎将随身携带的电脑和数码相机遗忘在客车上,事后向车主索要时,车主答复给找找,后车主托人从中调解补偿乘客2000元,因乘客的物品价值9000余元,所以未同意该调解方案。请问:车主是否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qhdazh……(山东-德州)
提问时间:2009-03-06 1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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