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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盗物品需要受害人掏钱赎回吗?
被盗物品需要受害人掏钱赎回吗? 2014年5月23日早上7点01分之7点10分,手机在网吧被偷。于是我在上午9点30-10点报案,后来名警来了,带我回派出所做了下笔录。于是在2014年5月27日上午9点多,派出所打电话来告诉我小偷已经抓住手机也找回了,但是手机被偷的那天已经销赃了,卖给一个收手机的,卖了250块钱。现在我要是拿回我的手机就必须给收手机的250块钱赎回来,我本人觉得于情于理这个钱我不好拿出来给收手机的。后来我没有办法我就打110找有关部门投诉,那个负责人说怎么可能跟你要钱啊。他让我明天在去派出所,说派出所不可能跟你要钱的。第二天我又去了,那个名警还是一样要250块钱。最后走的时候还很嚣张的说,你不是投诉我的吗,你有本事把我警服扒了算你本事!!我想请问这样的名警还能为人民服务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763909……(江苏)
提问时间:2014-05-29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