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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件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这件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我爸是一名上访的,2013年1月25日在石家庄上访,我们当地接访人员接我回去,我不回去,把我强行拉上车,在车的行驶中我要求下车,这样的事接访人员不停车,我第一次说你在不停车我就踩刹车了,我第二次说你在不停车我就抢方向盘了,但是我没有抢到方向盘,被车上的工作人员把我推到在车上,后来司机说你别着急高速上不叫停车,到服务区再停车,后来我就没抢,到了服务区我们下车又返回石家庄。我要求下车的原因是我在石家庄上访时我的背包被抢了,包里有我的上访材料和2600元现金,我当时报警长达6小时但是都没有出警,我想这些石家庄都有报警记录,但是我们当地政府还是把我强行拉上车,也没说什么也没有处罚我。但是2014年5月份事情过去一年多了我们当地政府说我在2013年1月25日在接访车上抢方向盘,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把我爸逮捕了,现押迁西县看守所。这件事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吗?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124435……(河北-廊坊)
提问时间:2014-05-2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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