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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害案

人身伤害案 工作时间被人打伤,导致右脚脚踝骨折,一条肋骨折了,已在公安机关的陪同下作了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但是没有证人出来作证,而且对方不承认自己动手打人。现在公安机关一味偏袒动手打人的一方,而且不去领伤残鉴定和伤情鉴定的结果,一直拖延时间不处理案子,动手打人的一方也不道歉赔偿,请问应该怎么办?我方应该去哪里上报公安局以上的政府机关,请求上级机关处理?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ghB5334(天津)
提问时间:2010-11-09 14:56
已有4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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