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哥重伤,还没有赔偿,赔偿款如何不让我嫂子带走
你好,对于你哥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你哥的个人财产,你嫂子是不能拿走的。你哥可以指定监护人
你好,赔偿款是你哥自己的个人财产,他可以指定给谁的。
赔偿款属于你哥哥的私有财产,不管离不离婚,你哥哥可以指定监护人,你嫂子拿不到赔偿款。
你哥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你哥的个人财产。
《婚姻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因此伤残赔偿金应属于你哥的个人财产,就算你嫂子离婚也不能分得这笔钱,更没有这笔钱的使用权。另外,你哥的情况不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以不存在监护人的问题,如有需要,可以委托代理人代替其为某些具体行为。
可以叫你哥哥签署不让你嫂嫂代理办理赔偿事务的文件,然后由他再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人特别授权代理的法律文件即可。
让你哥写授权书
你哥哥可以有权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