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个小男孩本来是做通信抢修维护工作的,由于老板扣押工资,老板还不见踪影
属于数额巨大的标准,判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法院量刑指导意见试行实施细则》:
(六)盗窃罪
1、构成盗窃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800元)起点的,或者一年内入户盗窃或者在公共场所扒窃三次的,量刑起点为三个月拘役至六个月有期徒刑。
(2)达到数额巨大(1万元)起点;或者盗窃数额较大达到8000元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①犯罪集团的首要份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②盗窃金融机构的;③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④累犯;⑤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⑥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⑦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⑧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量刑起点为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5万元)起点;或者数额巨大40000元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①犯罪集团的首要份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②盗窃金融机构的;③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④累犯;⑤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⑥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⑦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⑧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量刑起点为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
2、在量刑起点的基础上,可以根据盗窃、次数、手段等犯罪事实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1)盗窃数额较大未达到数额巨大起点的,每增加278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2)盗窃数额巨大未达至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每增加476元,可以增加一个月刑期;
(3)盗窃数额特别巨大以上的,每增加5000元,可以增加一个月至两个月刑期;
(4)盗窃他人必需的生产、生活资料,严重影响他人生产、生活的,可以增加一个月至六个月刑期;
(5)多次盗窃的,3至19次,增加基准刑5%;20至49次,增加基准刑10%;50次以上增加基准刑15%。
3、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和盗窃珍贵文物等物品的,依照有关法律、司法解释规定办理。
4、盗窃近亲属财物的,可以减少基准刑50%以下。不作犯罪处理的除外。
根据以上规定,如果多次盗窃,且数额特别巨大,刑期在10年以上。如果具有自首、立功、退赔等情节可从轻减轻处罚。建议委托律师为其辩护,争取从轻或减轻处罚。
电缆是使用中还是未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