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请问:甲方是否要支付成果代理费计人民币20万元整?
请问:甲方是否要支付成果代理费计人民币20万元整? 法律服务委托合同书第4条律师费的约定如下:
分阶段/成果收费方式,具体约定为:本事务仲裁或者诉讼的第一审、第二审阶段每一阶段的代理费计人民币20万元整。本合同签定之日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阶段的代理费。本事务依成果收取的代理费的计算方法:若最终调解或执行实现的成果为人民币400万元,则收取成果代理费计人民币20万元整;若最终实现的成果少于400万元,则按比例减收成果代理费;若最终实现的成果超出400万元,则对超出部分的成果按不低于10%的比例由甲方给承办律师计发超额成果奖励。成果阶段保证金计人民币10万元整,该保证金可用于抵交成果代理费。
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在第一审阶段双方当事人案外和解了。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张星(浙江-杭州)
提问时间:2014-05-24 16: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