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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仲裁

租房合同出现纠纷

租房合同出现纠纷 2012年11月与前房东签订门面房租赁合同声称可以转让,当时是毛胚房交了10万元的转让费装修下来共计投入近20万。2013年10月该房产委托一商场代管,房租上涨30%,签订两年合同一次性交付两年的房租,并且有不经同意不许转租或转让。当时和他们口头要约可以转或租。本月,因家中事情较多无暇顾及,提出申请转让或出租。经中间人协商可以转给同行。不料,就在出租启示刚贴出就被断了电,以示威胁。商场声称做不下去就要无条件收回门面,我们没有权利转或者出租。
问题:1、2013年签合同时,商场有没有权利否定之前签的可以转让的合约,单方面不许转让?
2、商场以统一管理为由不同意转让是否有法律依据?
3、我们是预付费用电形式,和商场已经形成了购销关系。他们有没有权利擅自断电?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aqzaq……(河南-南阳)
提问时间:2014-05-22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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