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因租房合同日期修改造成纠纷
因租房合同日期修改造成纠纷 合同始于2012年1月6日 租户在明知房东不同意租期为5年的前提下 立的合同期限仍为5年 在签字的过程中 房东只是用签字的碳素笔更改了年限为两年 终止日期的年月 在房东手里的改到2014 而在房户手里的并没有更改 (附 房东是简单透明的人 设防之心差很多 现在听到房户说出租期应为2017年止的时候 无语) 请问 这样的疏忽 自合同是否要继续履行 还是可以认定为租期就是两年 亦或房东终止合同是否容易)拜托赐教!
问题状态:已关闭
提问人:逃出来(内蒙古)
提问时间:2014-01-07 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