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在2010年出车祸至残疾不能行走应该获得什么赔偿分几
可以获得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扶养人生活费等费用。如需帮助请来电或找李永律师当面详询!
具体有一下赔偿项目:
1、医疗费
2、误工费
3、护理费
4、交通费
5、住宿费
6、住院伙食补助费
7、营养费
8、残疾赔偿金
9、被抚养人生活费
10、精神抚慰金
11、鉴定费
12、后续治疗费
13、残疾辅助器具费
建议在最后一次治疗后一年内解决,否则将不受法律保护
你好,交通事故首先由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承担,你们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对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对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有先行垫付的义务。你们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受害方可以根据事故认定书以肇事方和交强险保险公司为共同被告依法向法院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先由肇事方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赔偿限额范围内给予赔偿,不足的部分由双方当事人根据事故责任认定书划分责任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
注意: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一年。以上回复,请采纳并评价。
你好,可赔偿项目规定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后续治疗费、辅助器材、器具等费用、鉴定费。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应当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伤残赔偿金等。
一般由交警出具的责认认定书划分责任。
首先,要确定是否超过诉讼时效,即是否超过最后一次治疗后一年内,超过诉讼时效的话比较麻烦的;其次,交通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后续治疗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最后,如果你们没有诉讼经验的话,建议委托律师。
你好,残疾赔偿金,护理费,被抚养人生活费,误工费,营养费,医疗费等等
应当赔偿医药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抚慰金等。
责任划分以交警认定为准,并以此为基础确定赔偿责任,须结合当地一些标准核算,建议找当地律/师帮忙核算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