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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买房违约仲裁纠纷

房地产买房违约仲裁纠纷 买卖双方签署房产买卖协议,房价888万,买方首付260万,剩下的按揭,卖方担保,最后买房拖延还贷,卖方代偿,买方违约,卖方要求解除合同。(始终未交房,但卖方未违约)
卖方诉讼请求:
1、解除合同(合同有约定)
2、要求买方支付垫付的按揭款和垫付款利息
3、要求买方支付违约金(合同有约定)
4、要求买方支付房屋差价(合同无约定)
5、要求买方支付卖方律师费、房屋评估费和房屋的委托拍卖费、仲裁费(合同中均无约定)
请问:除了1、2、3买卖合同约定,卖方必须承担外,其他诉讼请求,哪些买方有权反驳?反驳理由可能是哪些?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rachel……(上海-黄浦区)
提问时间:2014-05-16 16:51
已有8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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