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如果不是本人所签,也属于事实劳动合同。想离职,可随时提出书面申请的。
甲方工作两年,只证明其与单位存在事实上的劳动关系,而劳动合同是书面形式的,不经双方签字盖章就不能客观存在。单位仍要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双倍工资做为补偿。
不论合同是否有效,对方都可以不再继续履行合同。
“既然甲方已经履行了两年合同,而且早就知道代签的行为,2年没有异议,应该视为对合同的认可”
但是这并不影响你辞职,如果你与单位约定了违约金,要看你们的具体情况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第一种意见。
如果没有有证据证明乙方知道他人代签,应该属于无效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