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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

殴打他人的案件

殴打他人的案件 本人在一家装潢公司工作,在10月26日中午在公司食堂内和一同事发生了口角动了一下手,随后被公司领导劝阻了事,然后继续用餐。当我吃完饭和我们老乡一起走出食堂去公司上班去的时候,那个人打电话找了20个人左右在去公司的路上等着我,我和老乡刚走到那里就被他们殴打,其中我2个老乡受重伤在医院治疗,我伤势轻。                                               我想问下就是说这件事情公司有没有责任,医药费和误工费公司要不要负责。(备注:因公司食堂,宿舍是在工业园区外面,距离园区内公司有1里路左右。他找来打我们的人都是外面的人,其中有2个是公司内的。被打时我们是去公司上班的途中。)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juliai(上海)
提问时间:2010-11-05 14:18
已有5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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