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人身损害

故意诋毁他人名声该负刑事责任?

故意诋毁他人名声该负刑事责任? 我2008年至2012年严重中了两次暑,差点死了|那时我在南昌大酒店做服务员,由于天气太热导致我中暑了,那时我上了三个月班就回去了,当时有一个半月没解大便了,还闭经,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导致头脑糊涂,最后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回到家后家里人以为我被鬼吓着了,我爸听了我三姨的话就请来了法师为我做法,当时看见那个手里拿着长长的剑的时候以为他要杀我吓着嚎啕大哭,我家人一把爆竹抱住我,当时吓着云晕过去了|后来病情更严重了,当我快要断气的时候,请求家人才把我送到医院的,由于家里人乱说的原因医生认为我的了“精神病”,就叫家人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三个月,由于天气冷起来了,我的病自然也会好起来了,当我慢慢清醒过来的时候,才乞求家人放我出来的。后来我来到浙江省舟山市打工,遇见我现在的男朋友,又来到浙江萧山上班,由于天气热的原因我再次中暑了,就快要断气的时候我求我男朋友送去医院,由于我男朋友不知道我得了什么病?只知道我在跟他说我的遗愿,他就认为我在胡说八道,所以医生也认为我的了“精神病”,其实我心里什么都知道,就是说不出来。没办法我男朋友才把我送回家,当家里人见我不会叫他们时,他们以为我不认识他们了,当时我只知道哭,他们再次以为我“精神病”又复发了,又叫来“精神病‘医生我堂妹夫为我看病。他来了后就帮我量血压,就帮我开精神病药物给我吃,吃了后我脑袋更糊涂,因为副作用大,导致我不吃要就睡不着的依耐心里。后来我自己把要偷偷停了,头脑才慢慢清醒过来了|我只希望给我个公道|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旺紫钰(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4-05-12 20:42
已有1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