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故意诋毁他人名声该负刑事责任?
故意诋毁他人名声该负刑事责任? 我2008年至2012年严重中了两次暑,差点死了|那时我在南昌大酒店做服务员,由于天气太热导致我中暑了,那时我上了三个月班就回去了,当时有一个半月没解大便了,还闭经,饭也吃不下,觉也睡不着,导致头脑糊涂,最后连话也说不出来了。回到家后家里人以为我被鬼吓着了,我爸听了我三姨的话就请来了法师为我做法,当时看见那个手里拿着长长的剑的时候以为他要杀我吓着嚎啕大哭,我家人一把爆竹抱住我,当时吓着云晕过去了|后来病情更严重了,当我快要断气的时候,请求家人才把我送到医院的,由于家里人乱说的原因医生认为我的了“精神病”,就叫家人把我送到精神病院治疗三个月,由于天气冷起来了,我的病自然也会好起来了,当我慢慢清醒过来的时候,才乞求家人放我出来的。后来我来到浙江省舟山市打工,遇见我现在的男朋友,又来到浙江萧山上班,由于天气热的原因我再次中暑了,就快要断气的时候我求我男朋友送去医院,由于我男朋友不知道我得了什么病?只知道我在跟他说我的遗愿,他就认为我在胡说八道,所以医生也认为我的了“精神病”,其实我心里什么都知道,就是说不出来。没办法我男朋友才把我送回家,当家里人见我不会叫他们时,他们以为我不认识他们了,当时我只知道哭,他们再次以为我“精神病”又复发了,又叫来“精神病‘医生我堂妹夫为我看病。他来了后就帮我量血压,就帮我开精神病药物给我吃,吃了后我脑袋更糊涂,因为副作用大,导致我不吃要就睡不着的依耐心里。后来我自己把要偷偷停了,头脑才慢慢清醒过来了|我只希望给我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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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旺紫钰(江西-宜春)
提问时间:2014-05-12 2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