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小孩在即将竣工,还未投入使用且无安全警示标志的工地受伤
小孩在即将竣工,还未投入使用且无安全警示标志的工地受伤 有一男孩,21岁,于5月9日晚在白石湖工地喝酒后下水游泳致溺水身亡。该工地修建一个人工湖,中间有喷水池,晚上9点放喷泉,池边部分地方安有防护栏,湖中放满水,最深处约2.5米。工程基本完工,未投入使用,池边没有禁止攀爬之类的警示标志。每天有许多小孩到池边的栏杆上爬上爬下的玩,也没有人制止。于5月9日晚在白石湖工地喝酒后下水游泳致溺水身亡。5月10日在打捞现场对面也有4个小孩下去游泳。请问律师:建筑承包商应该负多大的责任?我们该怎样维权?谢谢律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老老鱼翁(广西-钦州)
提问时间:2014-05-11 1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