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中心
登录        电话咨询
 合伙联营

合伙纠纷

合伙纠纷 我是一个家具厂合伙人,家具厂是一朋友投资签订合同开业的,然后开业后营业我本人去进购材料货物,进货单签的是我的名字,一段时间厂子境况不好了,朋友就提出分开不做了,但是要我来承担这个进货付款费用,就是想问这个我签字的厂子进货单是有效的吗?是由我个人承担还是厂子承担货款。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oker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5-08 21:33
已有7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咨询专业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 朝阳区

杨丽律师

北京 朝阳区

陈峰律师

辽宁 鞍山

萧贺林律师

内蒙古 赤峰


相关咨询
更多相关问题
咨询律师
孙焕华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42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杨丽律师 
北京朝阳区
已帮助 126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陈峰律师 
辽宁鞍山
已帮助 2475 人解决问题
电话咨询在线咨询
更多律师
©2004-2014 110网 京ICP备15035010号 客户端 | 触屏版丨电脑版  
万名律师免费解答咨询!
法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