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身损害
汽车抛锚,救援拖车引起的人身伤害官司
汽车抛锚,救援拖车引起的人身伤害官司 侄子开一辆轿车途中抛锚,遂电话向救援车辆公司求助.后救援公司来了一辆拖车,随拖车来的只有驾驶员一人.施救过程中,拖车驾驶员请侄子掌握自己轿车的方向盘,于是侄子将车门打开,一只脚站在轿车外,一只脚站进轿车里,握着方向盘掌握方向,谁知拖车猛的将轿车托起,侄子一下摔倒,导致左股骨颈骨骨折,后报警,拖车驾驶员将侄子送到医院后就溜了,此后该拖车公司再也没有来过.侄子此后住院医疗花费5万元全是自己家人资助.因侄子再也无钱治疗只好回家卧床.后作为原告将拖车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上,肇事方不承认自己有过失,区法院法官声称"谁主张谁举证"为由认为侄子证据不清,报警后侄子的说明也仅是单方说辞,最终判决侄子败诉.事发当时,仅有他们俩在场,附近也没有摄像监控,如果按照"谁主张谁举证"岂不成了各执一词,死无对证了?请问各位律师,侄子该怎么办?难道侄子就这么冤吗?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jjp591……(安徽-合肥)
提问时间:2014-05-08 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