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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身损害

由于工人有雇员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雇佣关系人身伤害赔偿,我该怎么办?

由于工人有雇员或者重大过失引起的雇佣关系人身伤害赔偿,我该怎么办? 2012.9月工人在工作时(粉碎塑料)无故离开自己的工作位置来到输送带,在没有切断电源的情况下,把手伸进输送带(说是里面有塑料,这个根本不用伸进去,而且就算有塑料也不妨碍输送带正常运转)而导致手臂受到挤压。
2012.10月在100医院手术,恢复良好出院.医院一切费用我支出。9月到12月的工资我一分没扣,我全部给,还请了人代替他工作。
2013.过年后嫌工资低,没有通知离开我厂。
2013.2.28在没有通知我的情况下去同济做伤残鉴定九级
2013.3月法院传票开庭。之间一次都没联系过我,就上了法庭告我
请问这个情况下,我应该怎么办?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haoshi……(江苏-苏州)
提问时间:2014-03-12 1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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