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追讨
已经履行的超过银行四倍的利息合法有效的依据是什么?
已经履行的超过银行四倍的利息合法有效的依据是什么? 2013年1月,我朋友找我借钱20万元,借期半年,约定月利息3分,每月支付。支付了两个月后,我朋友就不在支付利息了,半年后我朋友又写了一份借款补充协议“借款金额为22.4万元,每月利息按银行四倍支付”。现在我朋友没有钱支付本息,现在我上法院起诉,之前支付的两个月利息,属于已经履行的利息,虽然超过银行四倍但合法有效,请问合法有效的依据是什么?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天高云淡12……(江苏-无锡)
提问时间:2014-05-07 22: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