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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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 2010年10月初的一天早上,我驾驶机动三轮车出门干活,车到门外时,我看见路上有骑电车的人离我还有10几米左右(我家在大路边上),我就杀车停在那了,等人过去后我再倒车上路,可是那骑电车的人骑得快,没有刹车,不知怎么就碰在我三轮车屁股上了,当时摔倒了,摔胳膊了,我就下车把他扶起来带他到我们隔壁诊所看了下,看不出什么,我就说既然你碰我车上了,给你100块钱你自己去拍个片子看看,过后来说胳膊断了,要我陪20000块钱,硬说是我故意碰的他,当时打110了,110来了看看就走了叫找事故组,事故组也来了,看没有现场就走了。请问我应该承担责任吗?(事发当天有好几个人看到了是他自己碰的,我车停在那根本没动)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aOf3559(江苏-徐州)
提问时间:2010-11-02 23: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