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权益
交通事故
交通事故 您好!我是吉安市新干县的,我十月一号在我们县城买了一辆小型货车,当天提车回家还有五千元未交,我打算今后挂牌照的时候在把剩下的钱和保险费、挂牌费都一齐了。在十月十三号这天我去卖车的公司交了欠的那伍仟圆和保险费、挂牌费都交到卖车的公司。然后卖车的公司派了内部一个员工开着我的车和我一起去我们市里挂牌照,在途中司机超车时和对面迎来的一辆大车相撞,事后我受了重伤,新买来的车受损严重。保险费也未生效。这其中的各种损失卖车的公司是否要对我进行赔偿?发生事故后我家人去卖车的公司要赔偿费,公司对我家人拒绝任何赔偿,他们说:车是你们的,人是你们在我们这请的。可是我当初买车的时候我认为自己开车技术不是很好,就问今后能不能由你们的人来开去挂牌照,他们答应给我开车去市区挂牌照,现在出了这样的事他们就否认当初无偿帮我开车的去挂牌照的事实,而说是我请的。如果我起诉卖车的公司能否胜诉?非常希望您能给我珍贵指导和意见,谢谢!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所思(江西-吉安)
提问时间:2010-11-02 2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