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关于死亡证明的疑问?
关于死亡证明的疑问? 尊敬的律师大大你们好:问题是这样的,因办事需要出具父亲的死亡证明,父亲是2004年去世的,去世后去当地分局户籍科注销户口,死亡证明已被当地分局收走,去他们那开具死亡证明,他们竟然说2005年更换系统了,查无此人,无法开具,05年以后的可以查,让我到所在地社区查找死亡记录或者找到当时火化的证明,可是因年头久远,当年火化的资料早已找不到了,到社区后,社区人员说从2012年才开始有登陆死亡的记录,之前一直没有让他们做记录的工作,所以无法给证明,我就搞不懂了,难道一个人死亡还没法证明了,另外在当时我注销户口的时候交给他们的死亡证明他们既然收回是不是就应该有义务给妥善保管,不保管就应该交还到个人手里,或者他们复印一份做为存档,将原件交回个人,现在我猜想他们肯定是给遗失了,让找社区和当年的火化证明,显然是在推诿责任,当年如果我不出具死亡证明怎么可能给注销户口更换户口本呢?难道我是从天上蹦出来的,咨询一下律师大大们,我应该怎么样能拿到父亲的死亡证明,去哪里开具?谢谢你们了。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wxp667……(辽宁-营口)
提问时间:2014-05-06 1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