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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纠纷

工作加班的补偿问题

工作加班的补偿问题 我是在一家教育机构工作的。基本上班时间是6天。每天除了8小时的上班时间外常常因为上课时间调整而加班两个小时。但是这个加班时间都是没有加班费的,而是通过调休分配到其他时间休息抵消掉的。我想问问这样做是合法的吗?好像很多机构都是这样的。是不是只要签合同的时候同意就不算违反呢?顺便说一下,这个公司的劳动合同上面写的是一周5天上班时间。但是我们其实都是上6天班。老板说,其他公司都是这样写的,这样也是正常?
问题状态:已解决
提问人:z_1234……(广东-深圳)
提问时间:2014-05-01 18: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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