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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造成右踝撕脱骨折

意外伤害造成右踝撕脱骨折 上班途中意外摔倒,医生诊断为右踝撕脱骨折,当时住院时以为是工伤,就没有用医保而是交的现金,后来公司领导回复说不能算工伤,只能算意外(公司给员工买了意外伤害险),再想用医保,医院说超过24小时了,不能用医保了。因为要自己垫付医药费,我就出院在家静养(已绑了石膏)。同事都说我亏大了,这样做就只有意外险的赔偿,如果用了医保,医保报销以外,剩下的意外险还能赔偿,自己就不要出好多钱了。是这样的吗?我住了2天院,用了3200元,意外险能赔多少呢?
还有,请问意外伤害能进行伤残鉴定吗?(不知能否评上伤残级别)意外伤害理赔有陪护费、伤残赔偿吗?在这期间,工资怎么算?
谢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小诺2014(湖南-株洲)
提问时间:2014-05-01 18:04
已有6位律师回答了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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