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
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是否诈骗
以借款为名骗取他人财物是否诈骗 2008年左右,自由职业者朱某与我单位领导蒋某共同投资一项目需用资金,蒋某要我帮忙,暂时周转一下,我就向朋友借得10万元现金借给他们,由朱某出具借条给我,蒋某为担保人,未明确还款期限,但至今未归还。期间我多次催讨,他们均以“月底”、“年底”还我作答复,可2010年左右朱某外出,不再理我(避我不见,不接我手机,后更换了手机号,我无法找到他),之后我找蒋某,他答应“月底”、“年底”还我,可2012年左右蒋某退职,也对我避而不见、不接手机,至今无音讯。请问,对他们的行为我可否以涉嫌诈骗报案呢?
问题状态:已过期
提问人:zhaoye……(浙江-台州)
提问时间:2014-05-01 1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