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动迁安置房办理产证,上名字问题
您好!
可以的。
详情可来电来访。
如果你婆婆同意,应该可以
你好,房产证通常会按照拆迁协议等相关资料办理。当时的动迁安置对象为婆婆一个人,这种情况下办产证,不能直接写你和你老公的名字。
请您咨询当地户籍部门。
安置对象是你婆婆,只能先登记到你婆婆名下,再转到你和你老公名下。
与拆迁人核实,很可能是先办你婆婆的,你婆婆再过户给你俩
你好,经产权人同意可以办理。
你好,需要先办理在你婆婆名下,再转到你和你丈夫名下。
你好,和你婆婆协商一致,拆迁时,签协议时注明即可。这个要结合当地的具体拆迁补偿政策,结合房子、土地的具体状况。如果在拆迁过程中遇到强拆,不合理补偿等问题,可以找专业律师通过谈判,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媒体曝光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欢迎来电来访。
建议你问一下房地产交易中心。
您好,如您所诉,您的问题是这样的:您婆婆是产权人,经过她同意,再转移您和您老公名下。如需其它问题,可免费电话咨询。
通过诉讼解决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