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迁协议上的唯一被安置对象为85岁高龄老人,办理产证时是否可以把子女的名字写进产证?
您好!
1、子女一般不能加名字。
2、可以通过继承办理。
3、老人有处分权,可以立遗嘱。
你好,你的问题回复如下:
老人可以就动迁利益进行分配。
1、子女不是拆迁安置对象,一般不能加上名字。
2、可通过继承方式办理。
3、有处分权,可以立遗嘱来处分。
老人可对分得的房产加上子女的名字,老人对动迁利益有处分权,也可以立遗嘱,如果老人去世,可通过诉讼方式继承.如面帮助请及时来电
你好,
子女的名字一般不能加上去,
老人去世可按继承法继承其遗产,
老人也可以立遗嘱对其房产予以处置。
一般加不了,老人在清醒时所立遗嘱是有效的。
产证出来前产证能否添加名字需要和房产交易中心确认。产证出来之前老人也有处分权,可以立遗嘱。
你好,办理产证时不可以直接把子女的名字写进产证;如果老人那时已经过世,子女通过继承公证或继承诉讼办理产权证;老人对该房产有处置权,可以立遗嘱。
老对该房产有处理权!建议你聘请专业律师为你们提供规范的法律服务,维护你们的合法权益